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《邛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(2021-2035年)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21〕11号)、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3号)、《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》(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)、《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(川府发〔2025〕4号)等相关规定,需要对《邛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(2021-2035年)》有关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,有效防范化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可能引发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。现就《邛崃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(2021-2035年)》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。